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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粤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先生 先生 (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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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769-22384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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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2653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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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危险废物处理企业_东莞粤通危险废物回收公司 资质回收单位 |
危险废物处理企业_东莞粤通危险废物回收公司 资质回收单位
东莞市粤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是一家危险废物回收、转运、处理的环保型回收技术企业,面向国内各地区企业提供废化学品、废溶剂、废矿物油、电镀污泥等工业废弃物及其包装物等等各种危险废物废品的回收收集、转运、处理、处置及再生综合利用的一条龙的专业服务。
公司拥有《广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专业的危险废物处理技术队伍,并引进国外先进的工业危险废物处理工艺,对各种高污染工业废物、工业固体废物直至危险废物无害化、资源化处理:
A、污水处理系统:可回收处理各类化工废水、含油废水、废酸废碱等各类废水;
B、废矿物油[HW08]:柴油、机油、压力油、冷却油、溶剂油等;
C、废溶剂[HW41/42]:天那水、三氯乙烯,二氯甲烷等;
D、废感光材料[HW16]:定/显影液、菲林等;
E、废包装桶处理;
F、废油脂处理;
G、废线路板处理;
H、重金属污泥处理;
I、废酸、废碱、蚀刻液、电池等等
服务名称:危险废弃物处理
服务说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列入危险废弃物名录:
1、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
2、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危险废弃物的贮存
对已产生的危险废弃物,若暂时不能处理利用或进行处理处置的,其产生单位须建设专门的危险废弃物贮存设施进行贮存,并设立危险废弃物标志,或委托具有专门危险废弃物贮存设施的单位进行贮存,贮存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贮存危险废弃物的单位需拥有相应的许可证。禁止将危险废弃物以任何形式转移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转移到非危险废弃物贮存设施中。危险废弃物贮存设施应有相应的配套设施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曾生:13622653315 QQ:3134232642
Email:dgyths@163.com 传真:0769-22331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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